根据《科技部、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》和《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自2016年6月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,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。
中国茶叶学会开展2019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
为更好的承接政府转移职能、服务科研成果评价和举荐。我会自2014年起开展茶叶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,已为11个单位提供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并出具了评价报告,报告均被作为国家科技奖项重要申报材料之一。其中恩施州农科院委托评价的“恩施茶区优质高效新品种选育与生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”项目已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;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委托评价的“茶园生产机械化作业技术集成应用”项目已获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,“茶叶机械化采摘技术装备创制与应用”项目已获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术成果奖杰出科技创新奖等。
学会制定了科学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,拥有200多位高层次、权威的专家团队,能够胜任茶叶领域内各方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
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
提交评价申请和材料
签订委托评价协议
对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
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
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材料
经公示后出具评价报告
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作用
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材料
2有利减少技术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沟通和谈判成本,提高交易效率
3有利于获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,是在获取投资、许可、转让、合作中对成果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
4有利于获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
国务院印发的《“十三五”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》中把第三方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。
学会今年将继续开展茶叶科技评价工作,欢迎各高校科研院所、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参与!
联系人:薛晨、梁超杰
联系电话:0571-86653176
Email:xuechen@tricaas.com
联系地址: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中国茶叶学会;邮编310008